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井下作业成本核算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井下作业成本核算与管理行为,降低工程作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井下作业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井下作业成本核算和管理任务:(一)及时准确归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计算井下作业成本;(二)反映井下作业成本的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成本开支范围;(三)根据井下作业成本的构成,检查各项定额的完成情况,挖掘成本降低潜力。 第三条 井下作业成本核算对象:根据施工企业按施工合同确定的施工项目为核算对象的要求,井下作业应以施工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具体分为:大修、检下泵、酸化、压裂、侧钻、防砂、注气、补孔、转注(抽)、调剖、其他作业等。各井下作业施工单位可根据具体施工项目适当增减。第四条 井下作业成本一般应包括井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制造费用等。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施工成本: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