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规范员工入井考勤制度,为严格控制煤矿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准确掌握煤矿井下人员的数量及位置,确保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充分发挥作用,保障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监测的考勤信息作为职工计酬的原始依据的准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2条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及管理规范(AQ10482007),及山西省、山焦集团、汾西矿业集团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第3条 全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设计、计划、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4条 看护责任区划分1、井管站责任区:副立井2、运搬队责任区:副斜井3、主皮带队责任区:主斜井4、综采队责任区:综采面材运两巷5、掘进队责任区:各队组掘进巷道6、监测队责任区:各采区轨道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