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检查人员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请消假制度及共用制度1、职工必须按时参加二、五会议及科内有关会议,并认真听取有关会议精神;2、参加会议时有事必须向科长请假,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会一次罚款30元(特殊会议罚款50元);3、工伤、病、探必须有班长鉴字经科长批准,按矿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出勤达到250班以上可享受探亲假;4、事假必须写假条,经班长签字,主管科长批准,班长权限为一天以内(必须经主管科长批准),主管科长权限为二天,二天以上必须找科长请假;5、旷工一班罚款100元,有急事可以打电话,但第二天必须补假条,一次不现场交接班罚款100元,旷工十五天调离安全检查队伍;6、凡电话通知上班者(包括通知到家人),不到一次按100元进行罚款;7、职工凡出现“三违”行为和安全事故者,取消责任人和班长的当月奖金,取消责任人本年度评先资格,另外按事故责任分析与追究制度进行处理;8、凡矿、科查出的“三违”人员,对当事人罚款200元,科内查出的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一个月连续出现二次者调离工作岗位;9、值班室及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