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出差管理制度(2017.06试行版)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员工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械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定义:员工因公需要从单位所在地前往 100KM 以外工作时视为出差,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前往所在地不足 100KM 工作视为业务外出,出差距离是指从单位所在地到目的地的直线距离。出差起始时间以车票为准。第四条 出差审批权责:1、 申请人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总经理对所管辖公司的员工出差进行审批。2、 集团总经理对子公司总经理的出差进行审批。3、 出差备用金借支按流程逐级审批,原则上出差备用金不得超过长途交通费、住宿费的支出范围内。4、 员工出差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一律由集团总经理审批。第五条 出差管理原则:1、 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必须先获批准,对擅自主张者不予报销差旅费。获批的出差申请单抄送给公司财务、人力资源部备查。对未批准擅自出差的,不予报销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