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宿管教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宿舍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增强责任心,提高效率,真正做到干出成绩,管出水平,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劳动纪律:(35分)宿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制度,提前到岗 (宿舍有学生滞留, 宿管教师应在岗),有检查时,随时在岗做好待查准备。1、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晚到10分钟,又未提前说明原因,视为迟到,并各扣5分。 2、早退:工作任务未完成又不请假,提前离岗者为早退,并各扣工5分。 3、脱岗:工作时间离开岗位办其他事情为脱岗,并扣10分;脱岗60分钟以上为旷工。 4、病假:按相关程序办理,并扣除相应工资。 5、事假:按相关程序办理,并扣除相应工资。 6、旷工:既不请假又不到岗为旷工;旷工追究其责任并扣15分。管理质量:(65分)一、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楼门,不得延误或提前;上课期间,严禁学生逗留(特殊原因者见假条),违者扣5分。二、对住宿生就寝查房并做好记录,维持就寝纪律。及时督促,提醒学生睡觉、上课,打扫卫生。管理不力、不上报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