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