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会长办公会制度为确保商会稳健发展,高效运转。根据商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湖北省安徽商会会长办公会制度。1、会长办公会是由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会主任等领导成员组成。由会长提议或5名以上副会长监事会主任提议,经会长同意并由会长主持,秘书处召集而召开的会议。2、会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3、会长办公会的主要职责是: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审议秘书处提出的工作方案;讨论商会重大事宜。4、原则上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有关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会长或执行会长请假并取得同意后,可以委派他人参加。5、会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讨论决定商会重大事宜时要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不搞一言堂。会议形成的决议,各职能机构负责人都要认真贯彻执行。6、会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意见不能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可提交本会常务会议最终决定。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湖北省安徽商会章程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特拟定本会财务管理制度。一、本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接受捐赠等,其收入必须出具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