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休假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总部员工的休假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员工享受相应假期,根据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总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休假”是指带薪年休假、事假、病假、产假、及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休假。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员工”是指与总部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员工。第四条 退休聘用人员原则上适用本规定,但本规定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五条 总部休假管理工作实行总裁决策,总裁办主导,各部门分工协助的管理体制。第六条 总裁是总部休假管理工作的决策主体,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审批关于总部休假管理相关规定;(二)审批总部部门负责人的休假申请;(三)审批总部三天以上员工的休假申请;(四)对总部休假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第七条 总裁办是总部休假管理工作的主导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拟定总部休假管理的规定;(二)审核总部员工的休假申请;(三)主导总部休假管理中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