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体系,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对信托公司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依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第三条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参与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管经验,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勤勉尽责。第四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在综合市场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将适时调整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的评价要素与标准。第二章评级要素第五条 评级要素包括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和合规管理三个方面。第六条 风险管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资本管理情况以及信托业务的风险管理情况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风险可评估、可控制、可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