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杭州吴丽霞集团有限公司停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停产车间安全管理,规范停用设备、设施管理,消除火灾事故隐患,避免停产车间(场所)发生意外事故,确保员工人身健康和集团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停产车间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内容与巡查要求。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停产车间的安全管理。第四条 停产车间所在的子公司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细则。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各子公司是停产车间的主管部门,对停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第六条 停产车间是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第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停产车间的监管主体,负责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八条 停产区域(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设立管理责任人,责任到具体人员;(二)切断所有动力电源,只保留照明电源;(三)严禁堆放易燃物、杂物、垃圾;(四)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