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入户维修安检管理办法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燃气居民用户用气安全,杜绝安全隐患,规范管道燃气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省、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榆林中燃公司对燃气居民用户户内的燃气设施及用气情况进行的安全检查。本办法所称管道燃气设施,是指用于燃气居民用户户内供气的燃气管道、入户球阀、燃气表、报警器等设施。本办法所称用气情况,是指燃气居民用户户内管道燃气设施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第二条 公司应当对燃气居民用户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年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到户率达到100%并做好相应记录;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用户进行整改。燃气居民用户及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燃气企业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予以配合。燃气居民用户应当允许安全检查人员入户实施安全检查。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定年度入户安全检查计划,公司生产运营部制定月、周、日的入户安全检查计划。第四条 实施安全检查应当提前在居民用户楼房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检查通知,告知居民用户安全检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