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护士轮转培训制度生效日期:2008年4月21日 修订日期:2011年8月1日 一、培训对象:护理专业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后分配到我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二、培训目标:临床护士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或低年资主管护师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熟悉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实践工作。(三)熟悉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护理(包括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操作技能,能独立完成本专业常见病的护理及一般急重症病人的抢救配合及护理。(四)了解临床科研的基本方法,掌握论文(包括个案护理分析、临床经验总结)撰写的基本方法。(五)初步掌握一门外语,能熟记本专业的外语词汇。三、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素质、医德医风、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临床操作技能、专业理论知识及外语。业务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