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员育人导师制评价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体现“平等、尊重、关爱”的育人原则,构建“全员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帮助广大教师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德育理念,真正做到“不让一个孩子掉队”,为此我校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制度。为使育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每个受教育者享受到同等的关爱和尊重,特制订如下考核方案。一、明确职责。育人导师是学生树立人生理想的引路人,是学生思想成长的培育者,是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是学生全面发展的辅导员。因此,每位导师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1)对受导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学校、爱生活,爱学习,培养良好的道德和心理品质,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争做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的好学生。(2)教育受导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