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分行营业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在八小时以内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和延伸监督管理的视野和范围,根据XX银行员工行为规范、XX银行北京分行员工行为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营业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营业部全体工作人员。第二章 监督管理的内容第三条 本部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1不准与服务对象之间有不正常的交往和经济往来。 2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或者授意、指使、纵容包庇其他人员从事违规违法经营活动,以权谋取个人私利。 3不准为亲属、朋友等关系人违规办理贷款、投资、担保、融资、结算、提现等金融业务。 4不准泄露、出卖银行或客户秘密。 5不准利用职权接受宴请、高档消费或收受贵重礼品、有价证券。 6不准参加有碍公务的宴请、旅游、出国访问、营业性娱乐等活动。 7不准参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吸毒或参与嫖娼、卖淫等活动。 8不准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或伙同他人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