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1989年2月 20日建设部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应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 企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使用分散、流动,露天作业、工况差、磨损快等特点,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完善设备管理体系,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第四条 企业的机械设备属国家所有。企业领导应认真管好、用好、维修好机械设备,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能力,并在任期责任目标内,列入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