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强力推进“三创一办”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的考核办法根据A公交总字(2010)23号关于强力推进“三创一办”有关工作的安排,为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并将此项工作的开展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使之形成制度化、长效化的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公交“窗口”行业新形象,经2010年3月16日总公司第六届第一次主席团会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结合XX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处理违法违纪职工规定、XX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稽查条例、公交总公司驾驶员违法违纪记分办法,凡未按标准完成工作目标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职工(不含副科以上干部),除由国家行政职能管理部门按有关法规处罚外,公司对职工按以下规定处罚。(一)在A公交总字(2010)23号文件规定的完成时限内。1、各类生产、管理用房不规范、不整洁,有破损、脏、乱现象的罚款50元(稽查条例第44条)。2、门前三包环境卫生责任落实不到位,有“脏、乱、差”现象的罚款50元(稽查条例第44条)。3、办公楼阳台、屋顶未做到规范整齐,有乱放和乱挂衣物现象的罚款50元(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