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增资扩股融资的法律分析与涉税处理作者 税务案例研究中心 中国财税咨询培训金牌讲师 肖太寿博士在网上看到宁波地税局2014年所得税问答中,将增资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于以大于或等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行为,二是,对于以平价增资或以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行为。第一种情况,宁波地税明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种情况,宁波地税明确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在网上又看到赵国庆老师在其文章“不公允出资究竟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中对宁波地税的回答,举的了几个例子分析提出了一个处理方式。这引起了我的思考,参照赵国庆老师的案例,想对增资问题发表个人的几点看法,这也是我写这篇博文公司增资扩股融资的法律分析与涉税处理的缘由。一、公司增资扩股融资的法律分析所谓增资扩股,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股权比例和结构,提高公司资信度和竞争力,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增资扩股融资可以划分为溢价扩股、平价扩股两种形式,常见的增资扩股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