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基金运作,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基金管理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实施细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控大纲指导意见、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实行监察稽核报告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并报告督察长。监察稽核工作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内部管理与基金运作、公司固有资金使用、公司各项制度、操作程序及其执行情况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基金效益的准确性、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进行监察稽核。第三条 督察长及监察稽核部在各相关部门自我监察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方法和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与各部门保持着超然独立的关系。第四条 监察稽核人员行使职权,应得到公司领导的支持和保护。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第五条 公司设督察长,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全权负责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