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三、机械设备 (一)中型设备的租赁、使用 1、各项目部在新开工程前10天向租赁公司提供所需用设备使用计划,报物资设备处,经审核调配后,由项目部与设备租赁公司签订合同。 2、为使机械设备减少损坏,结合租赁单位设备出厂制度,项目部材料员在租赁设备时,要与租赁单位进行设备的调试验收调试合格进场,对进出场设备要安全装卸,严防设备在运输中损坏。 3、对进场设备项目部负责保养、保卫、标识责任,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做到精心保养、精心操作,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发生重大事故者,要按的造成经济损失进行处罚。对操作的设备在检查中达到红旗设备的,操作人员将给予奖励,做到奖罚分明。 4、项目部需要到社会租赁设备,必须经公司同意,如未经公司同意,发生一切后果由项目部承担,并给予一定处罚。 (二)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 1、各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提供需用塔机、施工电梯的型号、施工高度、幅度及施工平面布置图等必要的资料(一式三份),报租赁公司平衡审批,经批准后,项目部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