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农村商业银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48号 (3月14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并切实防范票据风险,使得票据转贴现业务得以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转贴现系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本行以商业汇票为工具,因短期资金融通的需求,与其他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的交易行为。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下列名词具有以下含义: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商业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