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浅析检察权的性质摘要:检察权的性质,是检察权本身所具有的本质属性,是检察权区别于其它国家权力的本质特征。自检察权诞生以来,其性质一直是学界争论许久又莫衷一是的话题。随着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推进,对中国检察权属性与定位的讨论也逐渐成为了一个理论热点问题。本文列举我国关于检察权性质的四种不同的观点,主要有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双重属性说、法律监督权说,并对这几种学说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表明自己的观点:我国检察权的性质是法律监督权,并对这种观点做理论上的探讨和分析。关键词:检察权 行政权 司法权 法律监督当今国内外学术界多数学者依据西方国家三权政制构架或苏联模式来定位检察权。主要有以下观点:一种认为“检察一体化”的组织体制和行动原则具有鲜明的行政性,检察权是行政权,主张将检察机关从司法体制中取消;另一种认为检察权是司法权,主张审检合署;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双重属性;在我国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检察权既不是司法权,也不是行政权,而是一种独立于行政权和司法权之外的权力,即法律监督权。本文在分析四种观点的基础上,按照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