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出口收汇风险控制制度1 目的为规范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汇行为,保证公司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控制出口收汇风险,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等规章及国际惯例,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3 定义3.1出口收汇:是指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后,向合同买方收取货款的行为。从贸易方式上看,包括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和承包工程出口等方式。从收款币种看,包括外币以及跨境结算的人民币。3.2出口收汇风险:本制度所述出口收汇风险是指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客户信用、汇率、进口国国家信用等因素变化而带来的货款足额收取的不确定性。3.3出口收汇核销:是指国家部门在每笔出口业务结束后,对出口是否安全、及时收取外汇以及其他有关业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4 机构及职责出口收汇风险的管理部门为业务部门、财务部和法律信用部。业务部门为出口收汇的日常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