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恩施兴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编 制:李彧豪审 核:刘龙太批 准:发布日期:2007年3月1日 实施日期:2007年3月3日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分包单位(含包工队,下同)、企业临时聘用的临时工资格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 号令)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分包单位指与公司有过业务关系或即将发生业务关系的分包单位。第二章 分包单位的选用第三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需要对施工项目进行分包时,所选用的单位必须是本专业的施工队伍,且有连续三年从事本专业的施工经验和业绩。第四条 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列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第五条 公司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用分包队伍。对不符合安全资质的队伍,公司施工安全部有否决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