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0-2011学年度东坪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经第七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为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46号)、郴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指导意见(郴教发200921号)、资兴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方案和资兴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的实施指导意见(资教发2009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师德表现,突出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建人民满意队伍,办人民满意教育。二、绩效工资的分配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1、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按月发放到教职工个人帐户。2、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该部分由教育局拔付到学校帐上,再由学校根据本方案对班主任和教师的考核量化结果进行分配。(1)班主任费,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即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