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 中心制度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生事物管理服务中心为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基础职能机构,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本中心主要工作有:全面及时地了解广大同学的生活、学习情况,给学生提供教务、就业创业、学生注册充磁、四六级英语考试、八大员二次补考报名等信息咨询,并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贫困生情况开展贫困生工作,为贫困生提供各种必要的帮助和服务等。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升中心的服务质量与服务品位,全面发挥中心作为全院学生会工作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努力把中心打造成“全院教育系统为民服务”的示范窗口,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 组织架构第二条 组织架构及职能(一)本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干事若干名。(二)本中心领导职责:1、主任(副主任)职责(1)传达学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