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二级建造师公共课简述题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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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 级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 选 修 课 后 ) 简 答 及 论 述 题1.叙 述 学 习 建 造 师 的 法 律 责 任 和 提 升 职 业 道 德 素 养 的 重 要 性 ( 可 以 从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谈谈 自 己 的 学 习 体 会 ( 1) 认 识 建 造 师 承 担 的 法 律 责 任 的 种 类 ; (2) 提 高 建 造 师 执 业 资格 方 面 和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不 良 行 为 的 防 范 能 力 ; (3) 树 立 正 确 的 建 造 师 职 业 道 德 核 心价 值 理 念 ) 。 专业课本 P216、 220、 243 页答:(1) 注

2、册 建 造 师 个 人 直 接 承 担 的 法 律 责 任 , 主 要 处 罚 措 施 包 括 停 止 执 业 、 吊 销 执 业 资 格 、限制注册等,与注册建造师密切相关的法律责任,如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建造师作为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建造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种。 (2)建造师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良行为的防范能力是指:从参与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到组织工程分包、采购建筑材料与设备,再到全过程负责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最后参与竣工结算验收工作,建造师在行驶权利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不良行为,由此带来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建造师在施工过程要有清醒的认识,已避

3、免违法犯罪行为。 (3)建造师应该共同遵循和培育核心价值理念包括: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廉洁意识。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线,讲道德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讲法律,要有法律意识,尊法守法2. 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涉及社会 公共安全,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全覆盖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规、文件和规范标准。请你谈谈学习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的体会。选修课本 P15 页 答:(1)上海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2 )该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

4、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建物的拆除、修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应在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并依法对其执业参与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应责任。注册执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3. 我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民事连带责任有哪些主要规定? 综合科目书本 P69、70、72、75、96(建筑法) P70 页(质量管理条例)P104 页(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答:建筑法的 85 条法律规定中有七条关于连带民事责任的规定,其中义务性连带责任规定有三条,制裁性连带责任规定

5、有四条。一、义务性连带责任 1、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二、制裁性连带责任 1、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

6、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

7、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部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

8、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4. 阐述你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认识,你单位(项目)是如何开展标准化工作的。 选修课本P44 页 答:1.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是指施工企业贯彻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建立企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以及对其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等有关技术管理的活动。2. 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了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JGJ/T198-2010 已于 2010.10.1 实施。贯彻实施该项对提升

9、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3.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 )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建立和实施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表;(4)制订和实施企业技术标准;(5 )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技术标准实施监督检查。4.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是施工企业将工程所涉及技术标准按一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是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础。4. 我单位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的主要措施有:(1 )学习标准 企

10、业都会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每项新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2)应用标准 在每项标准应用到工程上时,都会组织技术人员针对各项技术标准规定和工程实际质量要求及设计要求,编制落实措施文件或实施细则,将标准落实到项目的施组或施工技术方案上,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对技术方案中的各项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批准;(3 )工程项目技术交底 在项目施工前将技术标准的规定向参与项目的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将技术标准执行落实到管理层;(4)施工操作交际交底 由技术管理人员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将技术标准的执行落实到操作层;(5)不断完善落实标准措施。5. 何谓绿色施工?请叙述绿色施工总

11、体框架和施工内容,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叙述本单位绿色施工中的经验、不足之处和建议。 选修课本 P210、212 页 答: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绿色施工项目应符合以下规定:(1 )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2)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3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由专门的绿色施工章节,绿色施工目标明确,内容应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4)工程技术交底应包含绿色施工内容;(5)采

12、用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进行施工;(6 )建立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由实施记录;(7 )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持续改进措施;(8)采集和保存过程管理资料、见证资料和自检评价记录等绿色施工资料;(9)在评价过程中,应采集放映绿色施工水平的典型图片或影像资料。绿色施工总体框架由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组成。绿色施工内容包括五个方面:(1 )组织管理(2)规划管理( 3)实施管理(4 )评价管理(5)人员安全健康管理。我单位根据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指标进行绿色施工。6. 请阐述

1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并结合自己在工程项目中所担任的工作,叙述自己应承担哪些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选修课本 P81、88、95 页 答:1.项目经理应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奖惩,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2.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成安全管理组织,并协调、管理现场安全生产;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到岗带班指挥生产。3.项目经理应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组织、协调、考核、奖惩。我在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总承

14、包项目部、分包项目部、班组与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2)项目负责人员的安全职责;(3 )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4)安全职责的沟通和履行;(5 )负责实施安全职责的考核奖惩制度;(6)安全管理目标的控制;(7)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7、你单位是如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的。 答:1、我们单位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危险源进行识别,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工期进度、施工工艺与作业环境,识别并确定其中的重大危险源,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评估。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危险源的风险控制采取相

15、应的措施:编写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能控制重大危险源产生不良后果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各工作阶段制订相应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内容和要求,并分阶段实施。8、谈谈你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认识 【答题参考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部令将住房城乡建设

16、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为主管部门,明确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执法机构。 3、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行监督抽查与竣工验收监督结合1)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采用事先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内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抽测; 抽查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在所监督工程中抽查某一个或几个工程,二是对一个具体工程抽查某一项或几项内容。对内容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在检查一项工程时,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工程参与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监督人员到现场不是代替企业直接控制工程质量或进行质量把关,而

17、是进行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工程参建各方的职责,监督人员不可能对工程的各个方面全面检查,只能通过抽查部分环节,发现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以督促其自觉履行质量责任。 与抽查方式相适应,监督机构可遵循差别化监督原则,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督。对重要工程、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和信誉差、质量保证能力弱的企业,要加大抽查频次;对带有普遍性和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要加大抽查力度。(2 )对所有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到位监督,重点监督验收程序及组织实施情况。 在对所有工程竣工验收

18、进行到位监督的同时,并抽查有关质量验收资料,这也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监督有关单位在重要环节的质量行为是必不可少的监督形式,主要是为了督促各方主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质量责任,同时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弥补抽查方式的不足。因此,监督工作应当将监督抽查与竣工验收监督结合起来,在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各方质量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抽查的同时,认真做好竣工验收监督工作,增强了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和威慑力。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以下 8 个方面: (1 )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 )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

19、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 )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8)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答:1 依法加强程序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特别强调,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这就表明要加强对建设程序的监督。监督检查工程参与各方是否依法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加强对有关质量文件和资料的检查管理。 条例中明确指出,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2 把握重要环节

2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实行了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这两方面是政府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 设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先决条件,把握施工图审查这一关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只有把好这一关才能为确保工程质量提供基础条件。 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对建筑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对在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不予备案,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然后再履行备案手续。 3 加强施工现场监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质量监督人员在履行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责令改正。这表明作为监督的重要手段,仍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抽检力度

21、,把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关。 4 明确各方面职责 政府实行的质量监督应以结构安全和国家相关规定为主要内容。但常常有一种误解,工程质量完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通过条例我们可以看出,政府不是“运动员” 、 “教练员”,质量监督不代替、不免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调动各方的责任心,搞好工程质量。9. 本市对施工作业人员管理有哪些管理规定? 选修课本 P19、104 页 答: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2、。从事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对于首次上岗的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单位或者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操作。对初次进入建设工程劳务市场的施工作业人员,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劳务作业和用工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劳务人员实名制登记和发放人员信息卡,中心城区的工地实行工人刷卡上下班。加强作

23、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经发现无证施工,责任停工整顿,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实现关键岗位技术人员持证上岗。10、本市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工程检测的“真实性、规范性、客观性、准确性 ”?【答题参考资料】 一、本市制订的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主要有: 1、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2011 年 12 月 22 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2011 年 10 月 27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73 号公布) 3、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 (DG/TJ08-2042-2008) 4、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检测见

24、证工作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 2010135 号) 5、 关于落实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7 第 104 号) 6、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建材质量监督抽检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1062 号)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的有关规定 1、检测费用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明确建设工程检测费,并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检测费不得挪作他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检测合同约定的检测费支付条件和检测信息系统生成的结算凭证,支付检测费。2、两个确保 (1 ) 确保检测样品真实性和现场检测规范性 取样员、见证员 施工单位取样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员应

25、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统一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考核换证,以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取样员、见证员在更换单位时应及时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见证人员的岗位证明应提供给受监监督机构备案留存。 见证取样 按照技术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抽取或者制作检测试样。取样或试件制作应由施工单位取样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员旁站见证下进行,取样员、见证员共同对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与门窗等工程实体的现场检测项目,实行工程现场确认制度。见证员应对现场检测情况进行确认,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名,并做好见证记录。 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 检测试

26、样抽取、制作时,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当对检测试样张贴或者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并现场将检测试样信息录入检测信息系统。唯一性识别标识由检测行业协会统一发放并登记管理。 送样、收样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将检测试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损坏唯一性识别标识。检测机构在收样时,应核对检测委托单上取样员、见证员签名,通过检测信息系统进行唯一性识别标识的信息比对。同时核查取样员、见证员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受理无见证人员陪同送样。当比对信息不一致的,检测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检测试样。 (2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检测的各类检测机构统一使用上海市

27、建设工程检测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利用系 统提供的计算机辅助软件(平台)管理检测全过程,出具带有防伪封面(纸张)和校验码的防伪检测报告。 检测数据自动采集 本市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和预制砼构件生产企业试验室也应使用统一检测管理软件,对混凝土、水泥、砂浆、钢筋、桩身等的力学性能及影响结构安全检测项目实现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实体进行现场检测的,应当在检测前将检测计划录入检测信息系统。 同一检测项目应当由不少于两名以上的持证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操作。检测人员应当对检测操作的规范性和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应当自动录入信息系

28、统,检测完成后,通过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工程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后,由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 检测报告应当按照年度和工程项目统一连续编号,不得随意抽撤、涂改。检测报告应当注明见证单位和取样单位的名称,以及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姓名、从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检测报告经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监理平行检测报告由监理单位作为监理工作资料归档。 检测结果上报 检测机构建立检测结果上报制度,并对上报的检测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检测报表中的检测不合格信息应及时、完整、准确,报表中的内容应与检测档案中的检测

29、不合格台帐一致。对漏报、瞒报检测不合格信息的行为,将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单位的诚信手册;情节严重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各检测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应设置检测信息查询功能,便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检测不合格信息及其他信息的查询,确保管理部门对工程安全质量的过程监控。答:本市制定的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主要有: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建材质量监督抽检的通知。 上海市为确保工程检测的“真实性、规范性、客观性、准确性” 采取如下

30、措施: 1、 取样员、见证员持有效证书上岗。见证员的岗位证明应提供给受监督机构备案留存。 2、 所有试块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取样或试件制作应在见证员旁站见证下进行。 3、 检测机构在收样时,应核对检测委托单上取样员、见证员签名,并核查其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4、 实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和检测结果上报制度。 5、 实行检测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制度。 6、 检测报告采用统一的格式、统一的防伪封面。11、本市对施工过程中技术核定单管理有何规定? 【答题参考资料】 (P.66 ) 技术核定制度,是指工程变更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在技术上、经济上、质量上和使用功能上充分研究、协商的制度,当各方取得

31、一致意见后,写成文字记录,并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方技术负责人进行签署。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例如施工方法、程序、材料、机械等原因,不能按图施工,或发生质量事故,需对原结构进行加固,应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图纸内容时等情况,应填写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是施工和竣工决算的依据,也是编制竣工图的重要依据之一,应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签字盖章认可。工程洽商提出单位填写的工程洽商记录应一式五份,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核定单的管理,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各方行为,确保工程质

32、量安全。上海市安质监总站发文(沪建安质监2011113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核定单管理的通知规定如下: 1、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的施工措施建议等原因,需要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时,应当由施工单位出具技术核定单。 2、由于设计原因或建设单位原因发生变更、补充设计的,应当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不得由施工单位出具技术核定单。3、技术核定单应当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依据,其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及本市现行的规范标准。 4、技术核定单应当在事发前核定,并明确技术核定的事由。 5、技术核定单应当由

33、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填写,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填写人和审核人应当在技术核定单上签字。 6、监理单位应当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技术核定单内容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核人和审批人应当在技术核定单上签字。 7、设计单位应当由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对技术核定单内容进行校核,设计项目负责人审批。校核人和审批人应当在技术核定单上签字。 8、建设单位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对技术核定单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人应当在技术核定单上签字。 9、技术核定单应当加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部门公章,加盖设计单位技术专用章。 10、技术核定单的报批流程依次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技术核定单

34、经各方签证认可后方可实施。1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若仅同意技术核定单中的部分内容,应当注明同意和不同意的内容。 1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将技术核定单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及时归档。12、工程参与各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有何职责? 【答题参考资料】 (P.99) 1、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建设单位应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所需安全专项资金以及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环境,以及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道

35、路和地下管线情况。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造成费用的增加、工期的延长,或因应急抢险急需的资金,建设单位应妥善协商解决。 (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发生施工单位拒绝接受监管或存在重大险情的情况时,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 )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协调分包单位与工程建设其它参与各方关系;分包单位应负责承包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 (2 )应确定所承建工程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并向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报审。 (

36、3 )应按规定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并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工序流程,依据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告示,组织交底、验收和检查,并落实整改。 (4 )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落实专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相关物资,配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人员。 (5 )应建立信息管理网络,及时传递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其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理信息。 3、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 )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进行复核确认。 (2 )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其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提出书面意见。 (3

37、 )应依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专项施工方案等,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的工作流程、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 (4 )应对施工单位监控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对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进行巡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进行跟踪检查,对材料、特种设备的相关证件、作业人员资格进行抽查核验。 (5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拒不接受的,应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勘察、设计及其他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 )应提供

38、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的图纸、文件或报告,不得随意降低工程的安全等级和设计安全度。 (2 )设计文件应兼顾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相关限控的技术指标;必要时,参与险情或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3 )机械检测单位应踏勘现场施工环境,按规定查阅、复核有关资料,对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机械设备不予检测;检测后及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并对检测保证项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4)工程监测单位应踏勘现场、复核相关资料,编制监测方案,及时提交监测报表;发现监测值达到报警值或工程出现险情征兆时,应立即向有关单位通报。13、阐述施工现场的防火的关键环节、基本条件、防火重点及发生

39、火灾时的主要任务和首要任务,并介绍你单位如何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答题参考资料】 (P.111、112、120) 施工现场的防火应针对“用火、用电、用气和扑灭初起火灾”等关键环节,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制订并采取“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的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以“扑灭初期火灾和保护人身安全”为主要任务。当人身和财产安全均受到威胁时,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 在建工程及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是施工现场防火的重点,针对施工现场的火源和可燃物、易燃物实

40、施重点管控,是落实现场防火工作基本措施,设置给水及供配电线路和消防车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水源是现场灭火的基本条件。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要求主要有: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工程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 2 次消防演练,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2、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3、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4、组织演练前,可以根据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预案内容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明确职责。

41、5、组织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明显标志,向演练范围内的人员进行公告。 6、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7、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8、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并对演练中发现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14、简述工程项目索赔程序并谈谈你对索赔的认识 【答题参考资料】 1、索赔程序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

42、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工程师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2 )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28 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 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 )按照工程师的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28 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2、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

43、非自己的过错,也非自己应承担的风险,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作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应充分认识到索赔工作的重要性,特别应做好下面三方面的工作: (1 )牢固树立和强化索赔意识。树立和强化索赔意识,敢于和善于索赔,是承包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具体体现。承包人合理、合法、及时提出索赔,不仅能够获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竣工结算谈判时的主动权,还可以弥补在投标报价、人工材料涨价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同时也能促使发包人更加自觉履行合同。 (2 )及时进行索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往往都有索赔条款,其中约定了具体的索赔事项、索赔程序和索赔时限

44、等内容,一旦发生索赔事件,承包人就应当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提出索赔,并办理相关资料的签证,避免因超出约定时限而丧失索赔权利。 (3 )强化工程资料管理。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5、请结合你在项目中担任的职务,谈谈学习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的体会和你的做法。 【答题参考资料】 1、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当到企业所属的每个工地开展带班检查,其次

45、数每月不少于一次;总的带班检查日,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 25。工程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或工地出现险情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负责人应当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日常管理状况差的施工现场,应当增加带班检查频次。 2、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总包、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管理人;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 )应当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80,不得擅自脱岗。 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施工现场有超过一定规模

46、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带班。 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考勤制度。各单位应当有专人进行考勤,带班人员名单每天应当在工地内进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带班情况应当予以记录。 5、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现场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每月带班检查记录; (2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考勤制度,包括带班检查记录、考勤公示; (3)监理企业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经理带班生产的复核记录; (4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的履职情况,特别是隐患整改和治理情况。 6、监督处理 (1 )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并参照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 ,实施动态考核记分 2 分处理;现场隐患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并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发生事故的,将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建筑施工企业带班制度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确认以及企业年度考核挂钩,并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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