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原煤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一、原煤车间安全操作规程1、作业场所1.1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 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1.2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必须加设栏杆(高度105cm)。进出口栏杆应拆卸方便,用后及时恢复。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品,如因工作需要扔运物品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厂房内井、孔、沟道必须装置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安装检修需要在楼板打孔时,必须经有关技术部门审查批准。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1.3 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厂房内悬挂溜槽、管道及电缆,其高度不得低于2m。 1.4 厂房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次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7m。凡跨越机器的部位,均需设置过桥或走台,其行走平面应铺垫花纹钢板。 1.5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位不得遮蔽。通道、走廊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工作场所的照明应符合操作要求。 1.6 冰冻期间必须采取防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