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屏南县供电有限公司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本办法对双回路供电、客户自备电源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营业、用电检查受理客户申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第二条 供电所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的申请,营销部负责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投入运行的管理。第三条 供电营业窗口按客户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可能性,受理下列客户的双回路供电申请:(一)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性生产企业长期不能恢复;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单位。(二)重要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医疗单位,电气化生活小区。第四条 因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不可能向上列客户提供双回路供电,客户可以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第五条 营业窗口受理双回路供电或者自备发电机组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勘测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勘测,双回路供电应由营销部会同生技、调度共同审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第六条 客户的保安电源由客户自行解决。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