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转】合同风险与规划3劳动合同 盼望已久的劳动合同法终于于2007年出台,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签订涉及企业支付报酬和员工得到报酬,自然而然地就涉及不同约定条款,涉及不同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纳税条款。劳动合同签订对象涉税处理 企业用工可以聘请适龄劳动力人群也可以聘请有丰富经验的退休职工,但聘请对象不同税收不同。 一、与退休职工签订合同 观点:聘请退休人员支付的费用叫劳务报酬。 重要法律风险提示:已经领取社保的退休人员,应签订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务合同。企业所得税列支时须取得劳务报酬合法凭证,不得仅凭工资表列支。 聘请内退、提前退休还未在社保局领取社保的退休人员,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适龄就业人员,企业可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企业所得税根据工资表作为合法凭证列支,但其个人所得税属于从两处取得工资要自行申报,企业支付工资时对支付的部分也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聘请兼职人员 观点:支付给兼职人员的报酬不按工资薪金处理,按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