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土房管局管理制度一、局长办公会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做到政务公开、廉洁奉公、民主决策,促进房地产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1、每月初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或扩大会,总结上月研究安排当月有关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督办会。局长办公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所有会议除特殊事情外参会人员不得缺席。 2、各单位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可报告分管局长提出,也可交办公室汇总整理,统一提交局长审定。由局长确定会议议题和会议时间。会议形成的决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办公室负责催办、督办。3、以下事项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1)根据国务院、省、市文件要求以及本局业务需要草拟、制订、修订有关市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办法、制度等;(2)全年工作目标的确定,各项工作规划、计划的制订与落实;(3)各部门每月工作的进度安排,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件的解决方案;(4)涉及本局大的纠纷、案件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5)各项业务经费或大额资金的计划及使用;(6)建设工程项目投资;(7)局下属企业的立项、投资、经营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