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炭有限公司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外委队伍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外委施工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第三条 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技术方案)、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交公司审核和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因缺少相关资料而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方负责。第四条 施工单位必须遵1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五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第二章 安全责任第六条 公司为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监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