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处理“医闹”有法可依中国医院协会维权部副主任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雪倩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医疗职业环境却越来越令人担忧。尤其是近年来,医疗事故赔偿数额越来越高,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与此同时,社会上产生了一个新名词“医闹”,由“医闹”引发的围攻、伤害医务人员、迫使医院停业等事件已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这不公严重侵犯了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侵犯了其他患者的就诊的权利。对于“医闹”,笔者有以下观点:一、“医闹”的定义“医闹”就是以解决医疗纠纷为名,采用非正常处理程序向医院索要巨额赔偿或迫使医院答应其不合理要求而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医闹”通常采用威胁、围攻、打砸医院、打伤医务人员、停尸、设灵堂的暴力行为或静坐、跟随等等手段。二、“医闹”事件的特征1、“医闹”的主体典型的“医闹”事件其主体一般由两部分人组成:(1) 没有固定职业、寄生在医院专门从事“医闹”的人,即职业“医闹”;(2) 患者、家属及其亲朋好友。2、“医闹”的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