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目的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总部(以下简称“公司总部”)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设备类固定资产在采购、使用、转移、盘点、报废、处置等不同环节的操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制订本制度。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公司所属子公司需根据各自业务特点、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名词解释2.1 设备类固定资产通过指单位价值高于人民币2000元、使用期限超过三年以上的各类设备,包括机械设备、运输设备、IT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等,对于经常处于移动状态的IT类设备,虽然价值低于2000元人民币,但其预期正常使用寿命超过3年以上的,仍需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例如打印机。2.2 设备资产分类机器设备:总部服务区各类作业设备,例如剪草机、热水锅炉、中央空调系统等; 运输设备:包括汽车、叉车及其他运输设备。IT设备:包括笔记本、台式机、服务器、机房类设备、网络设备、视频及信息系统、各类软件。其它办公设备:包括空调、办公家具、打印机、投影仪、照(摄)相机等。3 职责规范3.1 财务部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