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设备管道标识管理制度(WHNYLM/ZD-082-2015)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现场设备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便于设备使用、维护、检修和管理,对公司所属设备、管道等设备的表面色和标志进行统一规范,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管道标识是指根据管道不同的作用进行有区别的标识,标志。标志(又称标识)指在设备、管道外表面局部范围所刷或采用挂牌形式的关于设备位号、管号、介质名称或代号、流向箭头等信息的标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厂(矿)所有设备、管道等设施的表面色和标识。本规定不包括安全标志和安全色,适用于各厂(矿)设备管道标识的管理。第二条组织与职责机电动力部负责制订和修订本制度,并指导、监督各厂(矿)执行本制度。 各厂(矿)严格执行本制度,相关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接受规定的培训,并提出改进意见。各厂(矿)负责本单位设备、管道标识的制作、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设备表面色和标志的规定(一)设备的表面色和标志色应符合附件1规定。(二)设备出厂色与本规范不相符合时,在设备订货时应向制造商提出表面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