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5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严格执行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强化监控,推荐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其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试验室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应能实现试验数据自动采集、试验结果自动计算及判定,具有提醒、分析、汇总、监控等功能,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检测过程规范可控、检测结果可以追溯。第三条: 信息化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化模式,即项目分部试验室客户端(简称客户端)、子(分)公司/局项目经理部终端(简称二级终端)和局级终端(简称一级终端)。为避免管理的重复,对设立局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局项目经理部负责下属试验室信息化的二级管理。第四条: 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信息化建设要求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