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六条 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