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措施费(补助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泰兴市两泰官河治理工程。第二条 安全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提取及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工程安全措施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第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第四条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在施工单位投标单价及合同单价中,按照施工合同建安工程量价格的1%考核。泰兴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以下简称建设处)在支付第一笔预付款时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提取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帐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范围为劳动部、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中的所有内容。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建设处统一管理和监督使用,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安全措施费用足额用于安全生产,监理单位及建设处对安全措施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工作。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首先由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