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总则1.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1.2 本公司规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物品;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形成的固定资产。1.3 固定资产中房屋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工程部门,机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设备分厂。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以及正确计提折旧等财务核算。 2 固定资产的计价2.1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式2.1.1 外购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2.1.2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和安装费用计价。2.1.3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或投资各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价值计价。2.1.4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