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安全生产责任与利益风险共享的原则,健全安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二级单位和项目部。 第二章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取第四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施行“年度交纳,年度兑现,分级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暂定为如下人员:(一)公司层面:公司领导、助理级领导、部门主任(与公司总经理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二级单位、区域经理部和各级项目部层面:班子成员、安全总监、安全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第六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数额为3000元/人*年,按年度交纳,可滚动使用。第七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取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制定本单位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名单,由个人向本单位财务部门缴纳,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日常管理。第三章 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