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一、协作单位进场管理规定1、协作单位进场管理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总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协作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填写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表,并保留相关记录。2、协作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台帐。每个协作队伍应至少指定一名安全兼管员。3、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标准劳防用品,戴红色的安全帽。4、小型施工机具和临时用电设备(如电焊机、打夯机、磨光机、潜水泵、圆盘电锯、弯筋机、手持电动工具)进场,协作单位应组织验收和登记,提供产品合格证,项目部组织验证,不合格的严禁运进现场。5、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必须提供设备检验合格报告,并将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6、电焊机在现场使用时,应有防雨棚。当多台电焊机集中存放使用时,应做一个大的防雨棚,材质为彩钢瓦,规格不限;当一台电焊机单独使用时,应做成长、宽、高为1200*1200*1300的防雨棚,材质为彩钢瓦。7、各协作单位进场前,要将电箱的数量、型号进行统计,报项目部。协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