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家长、学生评议教师制度一、全校教师共同树立“尊重人、理解人、关怀人、帮助人”的良好美德,注意运用民主与科学的思想从事教学及管理等工作。二、学校定于每学期第四周、十四周周二下午为全校师生对话日,各班派代表同校领导对话,对教师的教学、学校的工作给以评议,交提出合理建议,并在专门的会议上由校领导做答复。三、学校每学期对教师进行满意度评议,对任课教师分班测评,测评表依照市教育局通知精神制定家长与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满意度测评调查表。部分学生家长,学生全员参与填表。每次测评后,由测评领导组(含教师代表)进行统计,计算出满意率。同时测评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认定、职务评聘等方面的依据之一。四、学校设有群众意见信箱,家长与学生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向校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学校领导核实后,对家长与学生的表扬或批评给以答复。家长评议教师制度实施细则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并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通过。二、评议对象学校全体任课教师三、评议具体内容(一)教师的情感态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