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监理管理制度制度名称工程监理管理制度受控状态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做好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第二章监理单位的选择第2条工程部组织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工程监理的任务,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需依据合同规定按时进驻施工现场。第3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的资质条件(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2)具备同类工程阶段的监理经验或全过程监理经验。(3)具备与该工程所包括的设计、土建、安装、装修全部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全面进行“三控”(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两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业主与实施方以及实施方之间)和安全文明施工。(4)具有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现代化管理的能力。(5)具有完成该工程类似的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的经验,以及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制定或审核标底的能力;具有建设项目现代化管理的能力。(6)具有编写符合规程、规范的竣工资料的能力。第4条对监理单位的要求(1)监理单位应能独立完成该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