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资金管理,规范工程计量支付行为,长临高速公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公路建设计量支付管理试行办法文件,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参与长临高速公路建设的施工、监理、第三方单位等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计量支付以调整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依据,以合格工程为基础,以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为手段,以严肃财务纪律、防止支付过程中腐败问题的发生和控制建设成本为目的,采用长临公司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计量支付管理系统进行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第四条 质量监督部负责对长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计量以及监理服务费用支付及监控量测单位费用支付的管理;工程管理部负责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计量款支付管理。第二章 工程计量第五条 工程计量的范围(一)设计图纸范围内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二)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三)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数量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