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发送、履行、归档、借阅等管理要求,以确保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的规范管理和履行。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等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也适用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协作等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对项目的分包工程项目合同可参照执行。2引用文件产品有关要求评审程序 QHSEP014-2013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代理人)3.1 凡对外签订的各类工程项目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2 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签订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称为工程项目合同签署委托代理人。3.3 法人委托代理人的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批准授权,由法律顾问依照法定程序负责统一办理法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证书。3.4 法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取得授权委托证书后,并根据授权权限和授权范围进行工作,无证或超越范围和权限者所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视为无效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