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播电视中心广告代理经营招投标方案一、总则为全面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促进广播电视中心广告事业稳步发展,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的宗旨。经中心党政联席(扩大)会研究决定,将中心广告业务进行代理经营。为保证招标活动顺利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招投标活动作出如下规定:二、投标资格面向社会进行招标。凡具有承担市场风险能力、经营业绩较好、无不良记录的广告代理公司均可参加竞标。三、代理经营范围1、负责代理中心PYTV-3科教频道、多彩中原频道的广告业务。在遵守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在上述两个频道的广告时段自主招商发布音视频广告。2、广告业务代理经营只针对油田外部市场,不包括油田内部单位收入。四、代理期限及标底价格1、期限为:2016年3月 1日至2017年2月 28日。2、本次招标为有底价竞标,广告代理经营标底价为:300万元。3、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价的按废标处理。五、中标方权利及义务1、中心为代理方提供广告部现有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