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律师解读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10月1日,中央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创新意见),提出36项重要改革措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现行药品管理法增加6条,修改9条,删去2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下面我们从律师的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说明,对其主要修改的内容分别做出简要的解读。(1) 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草案征求意见稿总结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经验,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一是在总则中增加一条,明确国家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二是在第五章“药品管理”中增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内容,明确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申请人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第三十一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经营药品也可以委托他人生产经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