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龙港集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与备案制度1.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且无替代品种,但是未列入长龙港集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2.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药品。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应当同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房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分管院长签字,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审核同意后由药房一次性购入使用。4.抗菌药物临时申请必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药房方可进入采购实施程序。情况危急时,可先通知药房先下计划,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后购买,事后到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备案,再补办手续。5.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药品购进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具,用不完不得退药。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请。6.抗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