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公共图书馆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定本指标。第二条 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公共图书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其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也是城市规划确定公共图书馆发展用地的依据。第三条 本指标适用于公共图书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以及公共图书馆的规划布局。规模较小的县、街道、社区或村镇,公共图书馆建设可参照本指标执行。第四条 公共图书馆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心规划、设计,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第五条 公共图书馆项目建设用地,除执行本指标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第六条 公共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