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准则中建造合同的账务处理2009-3-29 18:28【 】【】【】新准则规范的是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有关规定。建造合同的施工期较长,通常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为了及时反映各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一般情况下,不能等到合同工程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而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遵循配比原则,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方法,合理确认各年的收入和费用。一、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财政部1998年6月份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自1999年1月开始实施。这次财政部在建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时,对该具体准则没有作较大的修改,从财政部会计司刘光忠处长的讲课中了解到有两处小的改动:1、旧准则第1条规定“本准则规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新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