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昆山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考评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秩序,促进园林绿化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是指昆山市有资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和其他从事园林绿化施工经营活动的外地进昆企业(外地企业须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第三条 园林绿化科负责全市范围内园林绿化企业基本信息征集与综合考评工作;绿化质量监督站负责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信息征集和管理工作。第四条 昆山开发区规建局、昆山高新区规建局、花桥经济开发区规建局,旅游度假区规建局、张浦镇建设与管理局,各镇绿管所及市招标、绿化质监、建设监察等部门应依照规定对各辖区范围内和监管职能内的在建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检查,并记录承建企业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第五条 参与考评的的园林绿化企业应依法经营,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按规定至相关部门登记诚信记录。第六条 市园林局每半年对园林绿化企业